2018年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后勤物资购销廉洁承诺书
2018-03-15 10:4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后勤物资购销廉洁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后勤物资集中购销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荆州市妇幼保健院特制定本承诺书。

1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经销厂家和人员凡在我院经销的产品应做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认真执行价格政策,保证产品质量、产品供应、优质服务及经销医疗产品的合法性。

2、进入医院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要有齐全的手续,并严格执行相关集中招标采购政策。

3、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供应商不得安排经销人员进入门诊、病房等诊疗区域同医务人员单独接触,推销产品,进行“二次攻关”。

4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供应商不得以推销产品为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医院一把手的亲属及朋友借一把手名义给予任何好处费用。

5、经销人员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医疗用品、后勤物资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如有业务洽谈,应直接到医院采购办和相关部门联系,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6、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供应商应协助我院监督医务和后勤人员购销行为,如发现本院工作人员有违规操作,可以向本院纪检部门进行举报。

7、各经销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者,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停止业务往来。

8、本承诺书一年一签订。

 承诺单位:                        承诺人(经理以上负责人):